2025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等级考试时间公布!
时间:2025-09-03 阅读:31次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11月8日 | 9:00-11:30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客观题 |
14:00-16:30 |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客观题 | |
11月9日 | 9:00-12:00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见附件1)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报考条件说明
1.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范围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2.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
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3.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
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
三、成绩公布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6年1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2.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五、证书发放
该项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合格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点击详见证书直邮服务须知),申请时间为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的合格人员,其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证书查询验证”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