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师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报考指南
时间:2025-09-11 阅读:30次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题型 | |
11月8日 | 9:00-11:30 |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 客观题 |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 客观题 | |
11月9日 |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 主客观题相结合 |
14:00-16:30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 主客观题相结合 | |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建房规〔2021〕3号文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建房规〔2021〕3号文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计划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公布,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www.cirea.org.cn)查询。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在线申请复核试卷卷面合分是否准确,在线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三、证书发放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